周日流水-上 (Original)

因为单身所以无聊,而无聊又加剧单身状态的持续.我就是这样的人.

较之平常,周日更加味同嚼蜡.

我被咕咕作响的手机闹钟折腾醒的时间是9点.脑袋钻出弥漫着油腻味脚臭味和霉味的被窝里,迷糊着双眼扑向手机的所在,胡乱地按了一下,继续把脑袋埋进这座舒服的坟墓里.

上大学头一天,我们这些新晋的离巢雏鸟惶恐而尊敬地看着比我们大不了多少的辅导员,竖起耳朵聆听训话.辅导员长得高大,然而奸猾的脸上半点褶子都没有,也没有胡子,皮肤毛孔中微微渗出适量油脂,使整张脸皮在光亮之处熠熠生辉,细皮嫩肉得吓人.

"如果阿姆斯特朗那一脚踩在他脸上,"我悄悄地跟旁边刚刚认识不久的同学嘀咕,"哥们,我打赌,阿姆斯特朗以后接受总统嘉奖/记者采访或做全球访问,只能靠轮椅行进了,并且每次的开场白都是一样:' 嘿,朋友们,那地方真滑溜!' "

辅导员叉起腰来,扶了下眼镜框,对下面黑压压一片的小崽子们说:"不要把你们的青春埋葬在被窝里!"

之前之后他说了什么我通通不知道,我只记住了这句话.我不喜欢这个油腻腻的家伙.然而在接下来的四年中,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下,我从不睡懒觉,也不睡午觉.这对于丰富生活充实自身并不见得有诸多益处,然而却让学习吃力难以上进的我稍感心宽,安抚自己:你瞧,你并没有浪费时间.

总充满了对旧日时光的怀念,其内心昭示的是对未来飘渺希望的怯懦对待.

我一觉冲杀到11点半,中午的阳光穿过窗户,晒在我睡到浮肿的脸上.我抓起手机看时间,觉得人生简直是地狱.手机上显示Lee生在几分钟前发来信息,呼唤我起来一起吃午饭.

我盯着这信息,觉得人生简直是天堂.跳下床来,甩着肚皮的肥肉先敲开CD机.悠扬活泼的ABBA乐队唱起歌来.我喜欢ABBA,喜欢Roxette,喜欢Ace Of Base,也喜欢A*Teens,瑞典的乐队偶都偏爱.

It's NICE!

我穿上昨天买的裤子,觉得有点儿松垮,看起来也不那么紧绷绷的Sexy.

"我的屁股大不大?"我自语起来.想到自己的肥肚大屁屁不由得黯然神伤,然而等会儿可能被别人请客,这种乐趣更胜一筹,马上占据了我的整个脑袋.

待宰羔羊Lee生没我这么性急,我收拾停当了他还未起身.我返回猪窝,一股浓烈的人味扑面而来,开窗开门.音响音量加大,让整个公寓一起欢愉起来吧.

"Gimme Gimme Gimme A Man After Midnight...!"我随着ABBA的节奏晃动身体,全身脂肪皆不听我使唤,乱摆乱摇,它们更尊重惯性定律.

然这间公寓的无聊无趣亦令我常常与之惺惺相惜.

(Mavis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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